(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4日電)總統馬英九律師洪文浚今天說,馬總統任公職以來,一向謹守分際、清廉自持,未來若還有人就政治獻金案做出抹黑誣衊的不實指控,馬總統不排除透過司法釐清真相、捍衛名譽。 壹週刊今天報導質疑「馬政府利用官司卡住王金平的總統夢」,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直斥報導內容「荒謬」、「絕無此事」,他強調馬總統從未干預司法,更未曾「利用官司卡王」,壹週刊報導不實令人遺憾。 馬總統委任律師洪文浚表示,事實上許多都經特偵組調查相關事證後,於簽結全文中都有完整說明,且名嘴不實指控馬總統收受違法政治獻金的相關訴訟,也都在法院審理程序中。 壹週刊報導馬總統的個人銀行存摺「怎會跑到馬蕭競選總部」,並質疑存摺中資金進出「是否依法向監察院申報」,洪文浚表示,馬總統個人所有存摺與資金進出情形,在特別費案調查過程中,全部都已經過司法機關最嚴格調查與檢驗,證明其中並無涉及任何不法。 洪文浚說,尤其馬總統個人財產內容,更是每年依法向監察院誠實申報,網路上都可查到公開資料,外界如有任何質疑應該拿出具體證據,不應該一再惡意渲染、以訛傳訛,故意傷害馬總統個人名譽。 洪文浚說,特偵組調查本案過程非常嚴謹,簽結全文中均有詳細的說明,絕非如週刊所稱「異想天開想要用問的問出真相」,外界應該立即停止所有道聽塗說、捕風捉影、捏造事實、污衊抹黑的不實指控。 洪文浚強調,馬總統自擔任公職以來,一向謹守分際、清廉自持,未來如果還有人就相關案情,對馬總統做出抹黑誣衊的不實指控,馬總統將不排除透過司法釐清真相、捍衛名譽。 壹週刊報導中所稱,馬總統於民國96年間,曾與大眾電信董事長吳清源「上陽明山泡溫泉」一事,洪文浚指出,特偵組簽結全文中寫得很清楚,有關吳清源所稱泡湯之事,是在馬總統連任台北市長後一年(民國91至92年間),而不是週刊所報導的民國96年間,壹週刊卻仍故意「張冠李戴」,不僅誤導社會視聽,更是嚴重違反新聞專業,作法令人非常遺憾。 另外,部分名嘴質疑為何特偵組並未傳訊馬總統便簽結,洪文浚指出,因本案只是「查字案」,依特偵組的辦案慣例,此階段是蒐集資訊、調閱文件及過濾情資,若查有具體事證後,才會改分他字案或偵字案辦理。又根據「刑事訴訟法」第228條第3項規定「實施偵查非有必要,不得先行傳訊被告」,以及目前法院實務亦確實存在的作法,並非所有案件均須傳喚全部相關之人始能結案。如經調查結果,認無犯罪嫌疑存在,本即可予以簽結。 洪文浚表示,特偵組調查本案,經過近6個月調查,包括傳訊證人110人次,清查資金10餘萬筆,函詢相關部會57次,調閱檔卷資料100餘卷,並經詳細對質、勾稽、比對後,明確認定馬總統並未違反政治獻金法而予簽結,本即無須傳喚馬總統到庭始能簽結的必要。104062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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